回复: 老八路潘常德死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不负责任上
悲剧发生后,院方一再弄虚作假,篡改 伪造病历,骗诈死者家属及社会,先是敷衍答应赔偿几千元,在家属的强烈质疑下,院方领导承认潘常德的死亡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表示要赔偿6万元补偿,受害者家属对赔偿数额提出异议。院方对受害人家属提出的赔偿方案表示要“上会”研究决定……2006年5月30号至今的一年内,受害人家属一方数十次电话催促,以及20多次从南疆来到乌鲁木齐(460公里)要求解决问题,院方都以领导出差,下乡巡回,还未“上会”等借口推托予以拖延,在此期间院方从未表示不予赔偿。直到2007年7月,院方终于漏出了真面目,告知前来要求解决问题的受害人家属,院方现在决定不给予赔偿,你们爱到什么地方告就告去把,这简直是晴天霹雳!院方在善后处理时,继续欺诈,欺骗死者家属及社会,导致对受害人一方的损害 伤害 和损失进一步的升级和扩大,使受害人一方蒙受新的巨大的精神损失,痛苦和创伤!
了解到此,公平的 公正的 和正义善良的人们难道不为之动容~为老八路 革命老功臣之死讨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