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紧紧围绕"消费和谐"年主题,深入宣传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受理投诉工作,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指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在日常的工作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着手解决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消费维权问题。仅2007年1-10月份,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3088615元。至目前为止,消委会与工商所、企业监督站共受理投诉4253件,调解结案4253件,接待来访、接受咨询40221人次,结案率为100%。;收到表扬信、锦旗、牌匾共231件。
整合投诉渠道方便消费者
据了解,为让市民维护好自身的消费权益,罗湖消委会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维权活动、规范投诉受理、举办培训班等等方面下了大量功夫,让市民天天都生活在"3·15"的环境氛围中。
今年3月15日,罗湖消委会在罗湖区东门文化广场举办"和谐消费"的活动,其中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也在现场接受咨询和投诉。罗湖分局、区消委会、市卫生监督所、区质监分局等职能部门派出430名工作人员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并进行识假辨假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共受理咨询400多人次,发放资料5000多份,受理申诉举报26宗。活动还举办了以"食品安全与和谐消费环境"为主题的百姓讲坛,邀请了政府相关部门的专家对食品安全问题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并现场回答了市民的提问。
为方便群众更好维权,今年5月1日,消委会热线投诉电话接听纳入工商系统,由12315/12358申诉举报中心统一接听。消委会积极配置好相关设备,配备好内勤、调解人员,并组织工作人员对12315/12358投诉平台的操作进行学习,把每条投诉明确分工、责任到个人,切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
此外,罗湖消委会还举办了由各工商所、各商家、企业、各新闻单位约150人组成的消费维权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是12315操作平台、红盾信息网中准确录入审核、分派、处理反馈、退回、重派、审核上报以及申诉举报信息的处置等功能的操作;进行法制普及教育,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同时针对当前消费投诉的热点问题进行讲评,提醒各工商所、服务站在日常维权服务中应注意的问题。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在现场接受咨询和投诉
杨剑昌协助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关注房产维权保护市民权益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不规范已成为突出问题,延期交房、乱搭建、私自改变建筑用途等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罗湖消费委员大力推行房产维权工作,听取群众呼声,在接到相关投诉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维护好市民的合法权益。
不久前,罗湖消委会接到一宗由罗湖区东门步行街"名仕商城"几百名业主按有指纹的联名投诉。这几百个业主所经营招商的负一楼商铺因与隔壁文华楼地下商场原有的共同使用的防火卷帘门被无故关闭,导致名仕商城的客源不能流通,使许多店铺面临倒闭,使他们的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失。接到投诉后,消费委员会与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局等有关部门取得了联系,并牵头负责协调十几家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到现场联合办公。在市、区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数月的调解,消委会为广大名仕商城业主挽回一亿多元的损失,有关部门还对"名仕商城"周边乱搭乱建的现象进行了全面整顿,为"名仕商城"办理了房产证,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2006年12月,陈先生以6000万元的价格依法拍得罗湖区某住宅花园裙楼黄金地段的物业,并到深圳市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了房产证手续,但该花园的物业公司管理处将陈先生的入伙日期无故拖延,还强行破坏了物业的一层大堂。由于协商未成加上处理方式上的过激行为,一度发展到双方数百人对峙的局面。消委会受理此案后专门指定杨剑昌负责,为了解决问题,他经常用电话联系双方,做思想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三次约双方来消委会现场调解,在此基础上对双方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替双方权衡利弊,要求大家做出适当让步实现共赢,最终使双方达成七项协议,事情得到有效解决,受到市、区领导的高度赞扬。
发布消费警示挽回巨额损失
今年,罗湖消费者委员会根据消费者投诉和消费市场调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商业行为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尽可能注意一些商业陷阱。比如通过新闻媒体,就非法集资、驾校学车、房屋物业纠纷、医疗美容等方面的问题,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发布《警惕保健产品高额回报背后的陷阱》、《警惕"天上馅饼",谨防上当受骗》、《百般承诺成泡影,学车消费要警惕》、《五花八门的美容行业有陷阱》、《房价飙升警惕违约》等1至5号消费警示,以免消费者上当受骗,同时也提醒经营者依法经营,共同维护好消费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这些消费警示在消费者中引起了反响强烈。
在杨剑昌同志开设的市人大代表接访日中,接到十多名群众投诉。他们反映深圳灵蝶公司于2006年4月份在深圳市福田区一家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许诺在2007年6月底前在美国上市,并以每股3.8元至4元不等的价格向全国招股。然而到了今年6月,灵蝶公司却未能如期在美国上市。持股人找到该公司要求退款,却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在此情况下,杨剑昌同志请灵蝶公司的法人代表及总经理来他的办公室说明情况,该公司负责人现场签下了同意退款的承诺书,但对于具体的退款时间,灵蝶公司依然未能给出明确的答复,而且一拖再拖。在这种情况下,杨剑昌同志联合数家新闻单位就此事发布消费警示,并通过市人大转司法机关,今年9月24日,在市公安经侦局的协助下,深圳灵蝶集团有限公司将股票本金500万元全额退还给了所有65名持股人。
|